前妻的耻笑和不领情,倒也还情有可原,因为我们毕竟已成路人。可是,我的大宝也不领情,这才是让我最为震惊和伤心的。现在的孩子普遍爱花钱、爱攀比,大宝大学时为了买手机、工作以后为了买车,现在又想要买房时,我总是在对大宝说着爸爸是如何辛辛苦苦的独自一个人把她拉扯大的时候,大宝的一句话立刻噎的我哑口无言,大宝说:“你不要拿你自己的错误来惩罚我,当初是你自己自告奋勇自己愿意一个人承担我的所有抚养费用,当初你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谁也没有拿刀架在你的脖子上,现在,你却要让我替你自己犯下的错误而买单!”
这就是大宝对我说的话,这就是大宝的逻辑。可是大宝你知道吗?爸爸当初自告奋勇、自觉自愿独自一个人承担起抚养你长大的所有费用,那不是爸爸愚蠢,更不是爸爸逞能,这一切只是爸爸对自己女儿深深的爱!
可是,大宝对此并不领情,大宝甚至还和她的妈妈一样嘲笑我的愚蠢、嘲笑我当初轻易的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是呀,或许大宝说的有点道理,因为我自己犯下的错而让我的生活曾经一度拮据,甚至可以说是到了贫困的边缘。
当初大宝上高价高中、高价大学时,我的工资收入也就是三千多元,年工资总额四万左右,可是当初大宝一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开支,一年就是四万元。也就是说我的工资收入全都用在大宝身上了,那个时候的我总是入不敷出,生活过得异常艰难,好几年都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好在我还有一间门面房在那里,靠着不多的租金艰难度日。可是,对于我曾经遭受的艰难生活,大宝一点也不领情,大宝的想法就是我本应该在当初我和她妈妈离婚时,应该和她的妈妈平摊她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等,这样我就会有更多结余的钱用在她的身上买车买房。
是的,道理也许真的是这个道理!我后悔当初离婚时我的错误的愚蠢的决定,让我竟然没落下任何人对我所说的好,我是自作自受、我是咎由自取!
这次和婷婷离婚时,我可坚决不能再犯这同样的错误了。宝宝由我抚养,但是不愿意抚养宝宝的婷婷,必须要按月按时给付给我宝宝的生活费,除此以外,婷婷还必须承担起宝宝上学时所产生的所有的教育费用,只要是在抚养宝宝身上所花费的所有钱,婷婷都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
婷婷到底应该承担多少比例宝宝的抚养费、教育费、培训费等等,这应该由我和婷婷商议决定,而我也绝不可能再在同一个地方再犯相同的错误的。我要让婷婷知道她必须要按照比例承担起抚养宝宝长大成人的所有费用,这是她的义务,更是她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